购房者在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不少人都会碰到这样的一种情形:由于工作的原因办理贷款不便,或者对于房贷的业务较为生疏,因而将委托房屋中介代办房贷。虽然这样可以省了很多事,但是却有很多不良的中介暗藏手段,通过代办房贷来牟取不良利益。
代办贷款确实是存在一定的疏漏的,然而一旦购房者马虎对待这件事,也许会在不知不觉当中就形成无谓的财产损失。以上海为例,目前来说房屋中介收取的佣金普遍为1%-2%不等,就用成交较为集中的70平米左右两居室来看,中介佣金往往能够达到1.5-3万元左右,从单笔的成交情况来看,利润已算丰厚,但是如果个别的不良中介仍依靠代办贷款获得额外利润,则难免让人匪夷所思。究竟这些贷款圈套,有哪些表现形式?常见的不良中介代办贷款猫腻,主要集中于三种方式,购房者需保持警惕,尽可能避免。
猫腻一:"购房者房贷审核未过,需由中介联络担保"
经了解得知,这种情形发生的概率较大,为不良中介的惯用伎俩。购房者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中介公司员工为购房者去做贷款资信审核,而隔日却谎称购房者审核未过关,不符合房贷借款人资格,并建议购房者通过中介公司来做担保(或通过中介公司下设担保机构),以此确保尽快获贷,而其间,中介可以收取不菲的手续费、担保费、评估费、公证费等,不少购房者并不知其中蹊跷。
出招:如若购房者确实需要中介代办贷款,在中介为其进行完贷款审核后,应当由中介出具相关银行的审核证明,如无法提供,不良中介上述说法则站不住脚,购房者大可视其为浮云。
猫腻二:没有盖章的"贷款未成,合同解除"协议
有购房者阐述了自己的遭遇,由于其对自身资信信心不足(多集中于低收入、或疑似信用记录不良者),签订居间合同时害怕因贷款失利承担高额赔款给中介和卖家,于是与中介员工签订了另一份""如未成功贷款便解除合同协议",而中介员工往往会称该协议具备效力,只签署自己姓名,并无公司公章,一旦事后出现法律纠纷,这份"补充协议"的效力极为有限,一定程度上无法代表中介公司意愿。
出招:在信贷紧缩形势下,购房者房贷失利的概率显增,补充条款的正规化就显得尤为关键,应在合同中明确就该事项予以约束,切记,不要指望一纸没有章印的纸头能让人安枕无忧。
猫腻三:代办房贷之余,还能提取公积金?
个别不良中介利用购房者贷款急切的心理,用购房者的资料(或假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随之卷款潜逃,此类事件此前曾引起轩然大波,随着面签制度的早已落地,这种情况大可避免。甚至,有中介称可以帮购房者提取公积金,利用伪造的虚假合同瞒着申请者从公积金账户提取现金,结果同样是人间蒸发。虽然这种情形发生的概率在当下已经微乎其微,但知道其中缘由,对于借款人并无坏处。
出招:随着金融对接体系的逐渐完善,很多问题已经可以做到尽然防范,但谨慎之心仍不可无,是对于自己的账户信息、个人私密资料等,切不要轻易告知他人,以免让自己财产受损。
防代办房贷猫腻才能购房、申贷应稳妥走好每一步
其实,对于不良中介的代办房贷猫腻,在有所认知的情况下,做到正确的购房及贷款委托,仍旧可以让借款人的贷款购房事宜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