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进一步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2024年6月19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通知指出,在中山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名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从9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
该中心还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提到,对购买首套或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30%,调整后一人最高贷款额度可达78万元,两人或以上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