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甘肃省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4月1日起,该市将实施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措施,包括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条件及取消部分使用规定。
此次调整中,平凉市特别针对多孩家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同时,该市将“商转公”贷款额度与首次及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步,且不超过商业银行剩余贷款金额。
此外,贷款月还款比例由家庭月收入的50%提升至60%,并相应调整了计算公式。平凉市还放宽了贷款购房要件时限,将“商转公”、期房、现房、再交易住房贷款及异地贷款购房时间放宽至2010年12月21日之后。同时,征信审批条件也有所放宽,对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给予5日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