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近日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嵊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到,延续新购住房家庭补贴政策。对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家庭实行补贴(以网签日期为准)。一是契税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家庭市财政按所缴契税地方贡献部分的50%、80%(二孩家庭)、100%(三孩及以上家庭)予以补贴。二是商业贷款贴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选择商业按揭贷款的,市财政按商业贷款金额一年利息的15%予以补贴。(利率按2023年6月份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2%计算)。
文件还提出,降低购房税收负担。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上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全面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简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保障资金安全。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交易房源、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
《通知》提出,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优化首套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同时,嵊州市还将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倍数,从原15倍提高至20倍。
此外,《通知》还提到支持“保交楼”,适度调整备案价,高风险项目实行政府共管账户监管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