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31日发布《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今起,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的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可申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此类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有无在京购房提取记录限制。
为确保疏解单位和人员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细化了对疏解人员的支持政策,主要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两方面给予支持措施。
根据《意见》,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租房,可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租房提取,提取时将以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取限额,不受月缴存额限制。而按照原有政策,职工申请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应按照月租金和月缴存额较低者提取。
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可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购房提取,且不受有无京内购房提取记录的限制。公积金贷款将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此举将帮助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缓解资金压力,更好发挥疏解非首都功能作用。
同时,《意见》还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和额度进行了调整。以前,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申请贷款时,购买首套普通、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应不低于35%、40%;购买二套普通、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应分别不低于60%、80%。《意见》将首付比例调整为,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与此同时,如果疏解人员的还款能力、缴存情况等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将调整至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