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公告指出,将适度调整海口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9月21日起,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口购买首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将降至25%。
公告显示,为促进海口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海口市政府调控要求,结合海口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经研究,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9月21日起,对于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海口市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
据了解,此前,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