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发布,税务总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据了解,新发布的两项指引分别聚焦“协调”和“共享”两大主题,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对支持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归集,便于不同类型纳税人缴费人查阅查询,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其中,《协调发展指引》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共享发展指引》从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共同富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182项支持共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自行查阅下载、对照操作,适用适合自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近年来,税务部门先后编制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稳外贸稳外资”“支持绿色发展”等多个专题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本次两项指引的发布,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在现有政策指引体系上,及时更新完善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不断改进税费政策落实工作,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更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