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会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工作,形成了《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手房现售)示范文本》以及《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示范文本》,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在一手房交易方面,新版示范文本细化了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具体要求,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项目内、外及设计不利因素的说明和告知义务。针对商品房交易中经常出现的外墙材质、公区和室内装修等方面的争议,新版示范文本在条款及附件中进一步细化和明晰,强化房屋信息的全面、真实、有效和便于知情原则。此外,新版示范文本还增设了绿色专项承诺内容,以及在房屋办证义务条款中增加了“交房即发证”的选项,交易双方可约定在房屋交付入伙时同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在二手房交易方面,新版示范文本新增了有关商品房设定居住权情况的告知条款,要求出卖人履行告知义务,避免买受人因房屋居住权问题引发争议。此外,新版示范文本还增设了保护买受人信息条款,明确了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