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文,为更好服务缴存职工,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扩大二套房认定范围”和“提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修订条款于2023年7月10日实施。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新政有利于满足缴存职工安居的多样化需求,积极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在扩大二套房套数认定范围方面,德阳市将原“有两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除外),再购房被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调整为“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只要住房贷款已结清,再购房按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同时,新政还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计算倍数从20倍调整为30倍(实际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最高限额),进一步加大对公积金贷款职工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