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任内首份《施政报告》。根据报告,合资格外来人才如果在港置业,可于居港7年并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就其已购入并仍然持有的首个住宅物业申请退还已缴付的买家印花税及新住宅印花税,但仍须缴交按“第二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该政策将从10月19日起生效。
李家超阐述的一系列招商引才措施具体包括:
成立“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由财政司司长带领,专责向内地和海外的重点企业提供特别配套措施和一站式服务,以引进到港;
成立“人才服务窗口”,由政务司司长领导,专责制订并统筹招揽内地和海外人才的策略和工作,以及向来港人才提供一站式支持;
在各驻内地办事处和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设立“招商引才专组”,主动接触目标企业和人才,积极游说他们来港发展;
从“未来基金”拨出300亿港元,成立“共同投资基金”,以引进和投资落户香港的企业;
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罗致这些人才来港发展;
优化现有多项输入人才计划,加强吸引力;
合资格外来人才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可申请退还在港置业已缴付额外的印花税。
据悉,上述合资格人才包括通过“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等指定输入人才计划来港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