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意见》提出,要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3个阶段实施,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交房前2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
据了解,此前郑州市已在部分区域试点“交房即交证”,相比于之前购房人购买新房交接钥匙后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才拿到不动产权证,“交房即交证”的实施能够更好保障购房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