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传出江苏省南京市下调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无房有贷、有房无贷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由最低50%下调至30%,有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由最低80%降至60%。12日下午,中新经纬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营业网点处获悉,该政策属实。
今年以来,南京已多次放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此次则主要集中在对二套房贷款比例的调整。根据决议,自2022年8月12日(含)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如下内容:
对南京市区(不含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一)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二)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对南京市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调整为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