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通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
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
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人,80万元/户;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调整为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人,160万元/户。
激活市场主体活力。适当降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比例由出让起挂总价的30%降为20%;适当延长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从现行一个月到六个月内结清调整为半年结清。
提高商品住房品质。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对有开发高品质住房经验、社会评价良好的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原有价格备案体系基础上,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行价格备案,鼓励开发企业应用节能环抱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打造精品工程,提升住宅品质。对绿色建筑项目在税收、信贷、销售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