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稳经济促增长政策措施》(简称《措施》),《措施》围绕做好疫情防控、持续纾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八个方面提出45项支持措施。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照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租赁保障性住房按实际租赁费用提取,租赁其他住房的,家庭月提取额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央行持续指导金融机构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鼓励优质房企发行并购贷款等机遇,提高在建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复工复产率和开发建设进度。推动驻郑各商业银行全面落实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4.25%的下限标准,促进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4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开展全市商品房促销月活动,充分利用大学生毕业季、人才购房补贴扩面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购房优惠,进一步激活市场潜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