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推行广州、清远两地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的通告》,其中明确,广州、清远两地企业群众可以申请办理位于另一城市不动产的登记业务。跨城可办理业务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深入实施广清一体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广州、清远两地不动产登记工作协同性与联动性,我局联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依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服务,有效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增强不动产登记改革满意度、获得感。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业务场景
不动产登记打破属地限制,广州、清远两地企业群众可以申请办理位于另一城市不动产的登记业务。“跨城通办”服务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借助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网上支付等技术手段,通过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申请、信息共享、属地审核、一次办结及邮寄送达等环节,实现线下“就近办理,只跑一次”
或线上“不见面”服务。
跨城可办理业务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二、业务办理要点
(一)办理路径
1.线上办理。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特色创新专题,在特色便民服务-不动产登记专栏中,按照土地房屋所在属地,对应点击进入广州市、清远市页面;企业、群众通过身份认证后可登录对应城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2.线下办理。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登记大厅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登记大厅申请办理,工作人员指引申请人按照线上路径申办。
(二)办理机构
1.清远市办理机构:清远市本级、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广州市办理机构:广州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两地办理机构的联系电话、材料邮寄地址等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三、关于清远地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
(一)办理指引
清远地区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所需材料清单、文书格式以及办理状态可在清远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文书格式、办事指南、业务查询等栏目)查看,也可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官网、“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界面查看。
(二)办理流程
1.认证登录。企业群众可选择通过粤省事、账号密码、微警认证、政务服务APP、数字证书等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2.网上申办。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纳税申报、缴交税费等均在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一网”办理,存量房交易网签需登陆“广东省数字住房(粤安居)清远市存量房自主签约平台”完成电子合同网签备案,并提供网签合同编号获取电子合同文件,以办理线上业务申请。有关案件办理状态、办理要求、线上缴税费、邮寄材料等事项注意通过网办系统或手机短信查看,清远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3.查看电子证照。对已核准登记的,可查看名下的电子证照。企业和个人可通过清远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业务查询”模块或“粤省事”查询,需要纸质证照的,可邮政快递送达。
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企业群众线上可以通过 “粤省事”、清远市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相关界面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四、广州地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指引
(一)办理指引
广州地区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所需材料清单、文书格式以及办理状态可在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文书格式、办事指南、业务查询等栏目)查看,也可通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界面查看。
(二)办理流程
1.认证登录。企业群众可选择通过粤省事、账号密码、微警认证、政务服务APP、数字证书等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2.网上申办。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交易网签、纳税申报、缴交税费等均在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一网”办理。有关案件办理状态、办理要求、线上缴税费、邮寄材料等事项注意通过网办系统或手机短信查看,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用户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
3.查看电子证照。对已核准登记的,可查看名下的电子证照。企业可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业务查询”模块、“穗好办”APP、“粤商通”APP;个人可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业务查询”模块、“穗好办”APP、“粤省事”小程序。需要纸质证照的,可邮政快递送达。
4.任何人可以通过 “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穗好办”APP及“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非产权人自然状况版)、《广州市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证明》及验证《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真伪,其中权利人还可查询《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产权人版)及授权授权他人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附件1:广清两地办理机构相关信息.xls
附件2:清远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用户操作手册.pdf
附件3: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跨城办理)用户操作指引.docx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