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是否可以晚几个月,主要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来确定房屋能不能推迟收房。一般业主推迟几天收房是可以的,需要事先和建筑商沟通好,如果推迟二三十天或者更长的时间,就需要正当的理由了。比如建筑工程没有备案,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等。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一般物业公司会默认收房处理。然后按照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1、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在此情况下,法律更注意强调交易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成立(例如开发企业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消费者就可以拒绝收房。
如消费者可在合同中约定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宣传、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再如可约定基础设施的交付使用条件,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四条对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2、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例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楼房,以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如果出现以上任一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