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在2010年3月中旬在太原租了一房,房子基本等于没有装修,就是因为离上班近,价钱还可以接收,急急忙忙租了这个房。没想到租了后麻烦不断。房东在协议上写明有几个床,几个柜子,什么家电,几个盆,几个凳子,什么都写得清清楚楚,还写了有任何损坏都要我负责赔偿。不用有线电视,但房东不让停交费,一定要开通,1年278多元了。取暖费也按正常市价收,1年1200多元,问她要,她说没有,说他们是铁路员工,取暖费当是一种福利,从工资里出了一部分,没有收据和。当时也刚毕业没租过房子,房东说这样就这样吧。没怎么计较。
屋子里收拾都没有收拾,就交给我了。匆忙搬进去了,才发现房子有好多问题,比如客厅的灯线路有问题,放上灯泡就烧坏了,卫生间马桶不能冲水,要用盆接水冲,一个双人床都塌了,单人床(如果那也可以叫单人床的话)没有床板,是用木门板子当床板的,等等等等。让房东来修客厅的灯,她叫了她老公来修,说修好了,我们买了20多块钱的节能灯装上,结果刚安上没多久又给烧坏了。再让房东来修,她就不承认是她的问题了,再也不管了。她拿了一个破的漏水的洗衣机,一次不能洗多余5分钟,甩干1次不超过2件衣服。还说甩干桶是新换的。过了没多久甩干就坏了,让她来修她也什么都不理。
我们让她提供桌子她说没有,不会给我们用。过了段时间,告诉我说有桌子了,说要用车给我们送过来。结果她和儿子叫了些人,拿了4个桌子,1个破铁柜子(没门没盖,衣柜都不能当),2个破板子,她们从哪里陶登来的,拿了我们根本用不着的东西,把我这当仓库了。还说要签协议,我们说不能签,要签就别放进来。后面没有签字。屋子放了那么多东西,当时有2个单人床,放不下那么多了,就让她们搬走一个床。也没留什么字据,没想到她后来竟然拿这来说事。
然后到了冬天,暖气不够暖和,根本达不到市里的要求,我们自己买了电暖器用着。想再租的话一定和她谈群暖费的问题。再后来住了1年左右,马桶坏了,老不能下水,我们自己已经通过好多次了,每次40元,后面让她来换马桶,她死活不管,后费劲唇舌说费用各半,她去买了马桶,叫了师傅来装,买了加运费加安装680元的马桶,还只开了收据,没有正规,我们叫过来通厕所的,他那连送货到安装只要300元,用他的各半的话我们还要付340元,让她把那个退了,用的,她也不干。终还是我们妥协了。用了她拿来的马桶。
这个房子住的实在不爽,我们准备再重新找房子,这过程中就了解到这个小区的取暖费1年也就100多元,而她居然按市价收我们的费,取暖效果却不好,实在让人难以忍受。和她谈如果取暖费降低的话还可以考虑继续租,她一口回绝了。我们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搬走,时间再紧也要在这个房子到期时搬走交房。